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文学与传播实验实训中心工作实际,中心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共放假3天。4月4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2日下午开始进行安全检查,4月2日中午12点至4月5日不对外开放(正常上课除外),包括实验室及相关实验设备的借用,4月5日早上8点恢复正常对外开放。
特此通知
文学与传播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