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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次招考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川文理就[2022]0321)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2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考岗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未按时取得学历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考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一)综合管理岗位月基本工资2500元(试用期23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另加300-500元学历薪酬。年综合收入(包括月基本工资、目标绩效奖、工会福利、单位按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6万元以上。另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岗位培训等福利待遇。

  (二)专业技术岗位月基本工资4000-8000元(试用期按80%计发),根据岗位不同,年综合收入(包括月基本工资、目标绩效奖、工会福利、单位按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8-14万元。另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岗位培训等福利待遇。

  (三)工作满6个月的,方可享受年终目标绩效奖。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参加岗位竞聘,竞聘到初级、中级、高级主管岗位可参照在职公务员按比例享受年终奖。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24: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考生也可下载考生之家APP,通过手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本次招聘可能会延期或取消,延期或取消情况将提前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和考生之家APP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如因取消考试,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渠道退还考务费。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要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诚信报考,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据实填写。若《岗位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0KB-30KB)。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岗位要求,对考生照片、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通过考生之家网站(http://bm.e21cn.com)或考生之家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对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联系考生之家网站服务电话或QQ。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13日24: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考务费50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参加考试的,在招聘考试结束后,一次性补助50元车船费。

  (三)岗位调剂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5:1(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至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该岗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岗位,不愿意调剂的,待招聘考试结束后,退还考生已交考务费。调剂人员名单、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考生之家APP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成功完成了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2年4月20日至考试当天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要确保打印字迹、照片清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一)考试形式

  1.招商专员岗位采用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进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纳入笔试。笔试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非招商专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参照公务员招录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纳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一律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在考生之家网站和考生之家APP上发布。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第一轮成绩(笔试或面试)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布。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查询打印)、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下一轮考试(面试或笔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下一轮考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下一轮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考试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二)体检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

  九、聘用管理

  (一)经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考核和试用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或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3468,受理举报。

  (二)咨询电话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826)2628956,联系人:谢老师

  (三)网络报名技术支持

  (报名期间09:00-17:30)

  服务电话:(028)83336031、(028)85141851

  客服1号(QQ:3160400169)

  客服2号(QQ:3568419041)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护好登录密码,严格保护个人信息谨防泄露冒用,网上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告同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uang-an.gov.cn/)、广安人社APP、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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