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县属国有企业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高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审批同意高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家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资料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1.此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名额共7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和要求详见附件《高县县属国有企业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属于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企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提交报名资料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截至报名第一日(2021年12月10日)未满36岁。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2日。
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9:00起,至12月12日18:00止。
(1)现场报名由报考者携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高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报名。报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正大路558号(原天科厂区内)。
(2)网上报名由报考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投递至公司电子邮箱:957542962@qq.com。(报名资料形成压缩包上传,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均按“岗位所属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格式注明,务必按要求发送。)
3.联系人:唐女士(18990910385)、姜先生(18227211122)。
《高县县属国有企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职人员报名表须由现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待业人员报名表无单位同意盖章,须现场签署《待业承诺书》(附件3)。
《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从业经历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注:从业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本人名字)和照片电子版。
《高县县属国有企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在职人员报名表须由现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待业人员报名表无单位同意盖章的,须签署《待业承诺书》(附件3)。《待业承诺书》提交原件扫描件。
《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从业经历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注:从业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考试前由用人单位组织专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1)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或其他相关材料信息不完整或有误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报考者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用人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发放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至18:00。
3.《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请报考者准确填写《报名表》中“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一栏。因填写有误导致未能领取《准考证》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报考者领取《准考证》电子版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报考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一次面试分别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常规知识两个方面。
1.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和常规知识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任一项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2.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岗位专业知识成绩×40%+常规知识成绩×6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政治面貌、学历、工作经验、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优先条件等额筛选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提出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集中进行一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分别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录用人员进行管理。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一)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 “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和“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和“行程卡”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各环节。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本次招聘,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本次招聘中,若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获得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5367062(高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先生(15983121313)、李先生(1390909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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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宜宾市公安局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分局(以下简称 “两海”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
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辅警将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两海”分局局属各部门、竹海派出所、石海派出所工作。辅警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工资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按照公开、平等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1.勤务辅警4名(限男性)。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2.文职辅警1名(男女不限)。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职位情况详见《宜宾市公安局“两海”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的(以户籍簿或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所在户籍地为准,现居住地在宜宾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12月1日之前,1985年12月1日之后出生的,以上时间均含当日);有公安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4.报考勤务辅警的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文职辅警的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或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文身或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报考文职辅警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报考勤务辅警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五)优先招聘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15日(周末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分局(位于宜宾市长宁县竹海镇小桥街23号,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博物馆附近)。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持《宜宾市公安局“两海”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见附件2,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
其中,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样表提示格式打印,不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在以后的考试、体检等环节中均会用到。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一)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所有项目的测评次数均只有1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具体测评标准见下表:
体能测评成绩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及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时间、地点及结果的公布,请关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二)面试。按照报考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按体能测评所用时间从少到多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的体能测评用时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由写作能力测试和应变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写作能力测试分值占面试总成绩的30%,应变能力测试分值占面试总成绩的70%。其中,各职位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3,对于达不到1:3的职位,所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相关职位招聘名额由宜宾市公安局“两海”分局视情况统一调剂或合并。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的公布,请关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一)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六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
(三)拟聘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岗位由宜宾市公安局“两海”分局统一安排。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关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两海”分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测、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调动等,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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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宜源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宜宾宜源置业限公司,正式组建于2018年6月,由宜宾市南溪区财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宜宾中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为区国资金融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建设,住房租赁经营,土地开发整理,房屋装修装饰,酒店及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宜宾宜源置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1名资料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熟悉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具有1年及以上同职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2.年龄要求4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沟通协调能力佳。
1.负责办理前期立项、可研、选址等工作,并进行收集、整理、筛分、建档、归档工作的管理。
3.负责前期工程项目的所有图纸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归档、管理工作。
4.配合工程部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做到及时完整,与工程进度同步:对施工单位形成的管理资料、技术资料、物资资料及验收资料,按施工顺序进行全程督查,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5.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工程部整理的文件资料立卷保存。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避免产生工作遗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只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离职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携带至宜宾宜源置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宜宾市南溪区水池街12号2楼)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离职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照片或扫描件方式上传至公司办公邮箱(邮箱地址:1292793354@qq.com)。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考者提交简历后,我公司将对报考者学历、证书持有情况等方面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对无法核实或存在疑问的要求报考者提供原件资料进行核实。
简历初审后,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官对报考者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综合评分,面试成绩以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最终得分。
以同岗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各岗位招聘按招聘人数要求依次录取,若依次录取时排名末位的考生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最终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若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均在招聘人数范围内,则无需加试。
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南溪门户网进行面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资料员薪酬3000元—5000元/月(不含五险)。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照80%计发,试用期通过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1.报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3.联系电话 :0831-7857712,邹女士1518111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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