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良,申请学期内无不及格科目。
(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种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且表现优良。
(六)奖学金评选标准是根据个人一学年学业成绩和量化成绩的综合排名进行评选。
评定等级、比例及资助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 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 15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 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