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属性
专业名称:广播电视学
专业代码:050302
学科门类:文学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标准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3-6年
二、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对广播电视学专业的调整要求和区域广播电视传媒人才的实际需求,本专业主要培养广播电视学及新媒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有扎实文学功底及宽厚人文基础、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实践创新精神的广播电视应用性、复合型广播电视专门人才。毕业后学生可在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网络平台、影视公司及党政机关、企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新闻采写编评播、节目制作与管理、影视作品的创作、新媒体运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学习广播电视采、写、编、评、播以及新兴数字媒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人文科学基础,熟练掌握广播电视、影视创作、新媒体的技术与技能,并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礼仪修养及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社交、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进而为 “重基础、强技能、宽口径”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培养奠定基础。具体要求如下:
1.坚定的党性原则,通过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能用科学的立场、方法独立分析鉴别各类社会现象。
2.掌握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及基本原理,熟悉新闻事业的发展脉络,具备新闻传播理论以及社会关系学的素养。
3.具备过硬的视听语言表达能力,包括播音主持能力、镜头表现能力、声画组合等方面的能力。
4.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素质,通过专业教育,使学生具有广播电视新闻采写、新闻摄像摄影、非线性编辑、节目编导策划和新媒体实务等一系列的专业技能。
5.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本专业要求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具备良好身体素质,具有较高的沟通、交流、协作、管理能力,具备深入社会进行调查及实践的适应能力。
四、毕业条件
符合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修满170学分,其中实践教学74学分,专业性实践教学57学分,德智体等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获得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例规定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五、专业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中外国新闻传播史、新闻学理论、传播学原理、广播电视概论、新闻编辑学、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辑、广播电视采访与报道、广播电视写作、电视摄像、影视后期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管理与经营、传播学原理、新闻评论、广告学等。
六、主要实验与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实验课程:广播电视采访与报道、广播电视写作、电视摄像、新闻编辑学、影视后期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新闻摄影、新闻专题制作、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现场报道研究、新媒体写作、网络新闻编辑、新媒体管理与运营实例
实践环节:根据教学目标,广播电视学专业贯彻“以实践教学为主导”的教育理念,制定了以理论为基础,以实验、实训为主体,理论支撑实践的实践课程体系。为此,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了“大一专业基础训练——大二专业技能训练——大三媒体见习实训——大四综合创新”四个开放式的层次。同时,将“校园实习——中期实习——毕业实习”结合起来,保证实践教学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